山东艺术学院现代技术教育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治理的规定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学院部署,结合我部的实际,为使我部各部门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学院内部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1、要使所在单位成为无重大违法犯罪;无政治事件发生;无重大盗窃案件;无黄、赌等丑恶现象;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事件;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现象;无非法集合和非法出版物;无聚众闹事、集体上访;无罢课、罢餐、游行事件;无写大小字报行为;无意外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等。
2、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力争无事故。
3、加强教室、办公室的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内住宿。
4、加强部门管理,杜绝不法分子进入部门进行盗窃、破坏、闹事、流氓、滋扰等活动。
5、及时排查、调解纠纷矛盾,防止激化。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6、维护好部门内部治安秩序,保持环境整洁、优美、安全、卫生。
7、做到部门秩序良好,干部、师生安全感增强。
8、讲正气、树正风、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严禁违章用电,杜绝火灾事故。
二、 保障措施
1、逐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各部门都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实行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职级升降、经济利益挂钩,哪个单位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单位领导的责任。
2、综合治理小组要坚持例会制度,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具体措施要落实,要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部领导及学院有关部门和领导,注意保护现场。严禁瞒报、漏报。
3、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建立健全符合本部门特点的安全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大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力度,使师生员工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不仅在工作上、社会活动中依法办事,也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增强民主法制观念。
4、加强防范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5、加强流动人口(包括临时工)的管理和教育,坚持登记准确,办理临时户口率达100%,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无违法犯罪现象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6、对计算机及电化教育设备要严加管理,严格检查监督,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绝不能让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黄毒等通过这些传播手段在校园内散布。
7、要加强对学生的校规校纪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培养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里的综合治理活动。
落实本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列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和议事日程,并作为个人和单位评优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若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学院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必须进行查究,该否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我部综合治理小组、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查考核。
本责任书由部领导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签字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由继任者履行其责任。


                               山东艺术学院
                              现代及技术教育部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二年七月一日


山东艺术学院现代技术教育部综合治理管理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李 政
成员:祝 旗、高明武、时冬林、方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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