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外国专家助理教师工作职责

※※※※※※※※※※※※※※※※※※外国专家
 

※※

※※为了更好地发挥外国专家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 《山东艺术学院聘请外国专家和有关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 特制定《 山东艺术学院外国专家助理教师工作职责 》,以明确外国专家助理教师的责任。 外国专家助理教师经院系推荐确定后,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外事、外交路线、方针与政策,自觉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我国的尊严和荣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向外国专家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督促外国专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外国专家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助理教师应及时向院系领导和外事处管理人员反映。

二、 在教学方面

1 、虚心向外国专家学习,吸取他们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及科研中的优秀成果。

2 、深入课堂,了解外国专家的教学内容、进度和效果,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负责人;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向外国专家反映学生的要求及建议。

3 、帮助外国专家解决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如:上课和讲座所需的仪器、设备、送印教学辅助材料和考题、节假日作息安排通知等。向外国专家主动介绍中国的现行教育制度和中国学生的特点,帮助他们克服在教学过程中的困难。

4 、配合外国专家及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评估工作,真正使评估成为我们改进工作和促进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杠杆。

5 、对外国专家要以礼相待,尊重他们在教学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要积极配合、帮助他们改进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全面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6 、外国专家离校前,及时索要学生考试成绩,提醒他们归还所借的图书、教材、打印机、录音机等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

7 、每学年末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外国专家工作考核表》一式两份,交院系负责人和学院外事处各一份存档。

三、 在生活方面

1 、主动关心外国专家的生活,遇到困难应及时反映给外事处外专管理人员,以便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2 、若外国专家提出需要,应定期带外国专家购物、去银行等。

3 、外国专家生病需就医时,应及时向外事处外专管理人员反映,并陪同外国专家去学院保健科或医院就医。

4 、外国专家来华或回国时,配合学院外事处接送外专。

5 、外国专家因旅游等原因需要外出(离济),应提前告知外事处征得同意。

6 、外国专家如举办庆祝活动或聚会,应提前告知外事处及聘用单位。

7 、不干涉外国专家的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