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教职工、学生出国(境)举办画展、参加演出
※※本人需提交申请,举办画展需提供作品目录、尺寸、照片,注明举办画展的时间、地点、以及费用的来源;参加演出需提供节目单,注明演出时间,地点,以及费用来源。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后,报外事处,由外事处行文,报文化厅。文化厅同意批复后,持文化厅批件,并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呈报表"一份,报省教委、省外办审批。
随团出访
A、省内跨单位、地区组团,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呈报表",报省教委、省外办审批。除提交正常材料(见一般公务出访)以外,每套材料中还需附"随团出访呈报表"(组团单位人员不需填写此表)。
B、跨省市部位组团:
※※组团单位是省内单位的,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呈报表",报省教委、省外办审批。除提交正常材料(见一般公务出访)以外,组团单位在上报材料时还应附外省市部委随团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组团单位是外省市部委单位的,省内随团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组团单位出具有关同意材料,由组团单位报当地省市部委审批。出国(境)任务审批后,向组团单位索取"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
※※随外省市及部委单位组团出访,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呈报表",报省教委、省外办审批。除提交正常材料以外,还需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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