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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盗窃被公诉 在校生因虚荣心犯罪令人忧
2003年12月30日,北京某大学的学生小叶(化名)因涉嫌盗窃被北京市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据了解,朝阳检查院女子审控组自今年5月20日成立至此,共受理了女性犯罪案件36件,其中以盗窃案所占比例最大,共计14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14起盗窃案中竟有7件是北京在校大学生所为。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9月29日,小叶的手机丢了,同学的漠不关心深深地刺痛了她。报复念头再也挥之不去。一时凑不齐钱买新手机的她开始打起了歪主意。在不到15天的时间里,小叶盗得同学手机1部、随身听4个,变卖现金2000余元,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朝阳检察院检察官张冬青介绍说,她们的犯罪动机都特别简单,她们道德品质并不存在多大问题,把她们害到这一步的是糟糕的虚荣心。其中有多位大学生对张冬青说,看见同学们拥有时尚的服饰和流行的手机就眼馋,如果自己没有就觉得低人一等,缺乏自信心。这些20岁左右的大学生当中,罪行重的,已被判刑一年。罪行轻的,档案里也记下一笔,一辈子都得背着。
来源:中新网 编辑: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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