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工作体系

 

    山东艺术学院在艺术实践方面有着优良的传统,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艺术人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各项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明确了“以人才培养质量争夺教育市场,以综合科研能力提高学院档次,以艺术创作水平打造学院品牌”的办学指导思想,学院的艺术实践工作经过长期探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举办了一系列艺术实践活动,涌现出大量优秀作品,许多已经成为我院的品牌。为使学院艺术实践工作更加清晰,加强各项工作的计划性、连续性、协调性,现将艺术实践工作体系简述如下:

一、院级四项艺术实践活动

1、“艺苑金秋”艺术节

“艺苑金秋”艺术节集中举行各种演出、展览、对外交流、研讨讲座等活动,全面展示学院的艺术实践与创作成果,强化对教学的促进作用,突出原创意识,扩大学院在艺术类院校中的影响;通过艺术节,不断增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学院在艺术文化领域中的影响;艺术节鼓励并推动各种艺术实践活动与社会相结合,艺术创作与文化艺术产业发展相结合,扩大学院在我省文化建设中的影响,增强社会辐射力。从2007年开始,艺术节改为两年举办一届。今后的艺术节将更加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推出原创作品,充分发挥对地方文化和社会建设的辐射效应。

活动方案:

1)艺术节主题:每届艺术节根据具体召开的时间及现实需求,确定不同的主题。如突出创新,创作精品,推出新人;体现地域特色,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围绕经典作品的内涵进行挖掘,继承传播艺术精品,塑造高雅艺术氛围;与文化艺术产业结合,扩大学院在我省文化建设中的影响。

2)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两年的金秋时节(10月—11月间),历时1个月

地点: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美术展厅;也可走出校门,利用校外场馆,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出、展览活动。

3)组织机构

艺术节成立组委会,并设立不同的组织机构,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策划统筹、氛围营造、活动开展、推广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保证艺术节的顺利进行。

4)内容与形式

艺术节分为开幕式、专场演出、专场展览、校际交流、研讨讲座、闭幕式等六个板块。开幕式与闭幕式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场演出、展览、校际交流及研讨讲座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艺术节主题,结合本单位情况呈报计划,由艺术节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排定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并予以公布。

5)评奖工作

艺术节设“优秀节目奖”与“新作品奖”,各二级学院在本单位演出、展览活动结束后推荐候选优秀节目、候选新作品,由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获得票数多少评选出优秀节目一等奖、新作品一等奖,其他的候选节目、作品获二等奖。

6)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院报、学报、广播站、网站等学院内部媒体,集中完整的报道艺术节盛况;利用网上演播厅和网上画廊及时介绍艺术节的节目和作品;邀请省内外媒体进行全面、深入的采访报道。

2“学院杯”中青年教师专业汇报演展

艺术院校对实践性的要求非常高,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艺术院校服务社会、服务于地方文化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对教师的实践水平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作为学院一支固定的力量,广大教师的水平代表着学院的整体水平,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是教学开展、品牌塑造、为学院争得荣誉和夺得大奖的重要保障。学院举办中青年教师专业汇报演展,旨在检验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锻炼教师队伍,促进岗位成材;促进教师主动、积极的丰富自身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间的业务交流,使教师在相互交流中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充分展示中青年教师的梯队实力,不断促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学、艺术实践工作与学院整体水平的发展。

活动方案:

1)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年的5月中旬举行,历时15

地点: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美术展厅

2)活动流程

①各二级学院呈报专业汇报教师名单,凡当年41日前具备教师资格、45岁以下(舞蹈专业教师男40岁、女35岁以下)正式在编的专业课教师(侧重技能教学)均参加汇报,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连续两年不参加汇报者,取消其晋升职称资格并建议重新考核其教师任职资格。汇报演展设优秀奖,艺术实践中心根据各学院参加汇报教师人数统一调整、分配获奖数额。

②各二级学院呈报本单位汇报演展的具体方案,包括拟举办演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安排。艺术实践中心进行统一协调,确定演展活动日程,并予以公布。

③各二级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专业演展汇报,并由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的教师汇报进行评审,根据规定的获奖数额,评选出优秀奖获得者。

④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对本单位汇报演展活动进行讨论,反馈意见,以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

⑤艺术实践中心协同宣传部开展活动宣传。

⑥全部活动结束后,统一公布获奖名单,并对本届活动予以总结。

3、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汇报演展

艺术实践是艺术人才培养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对教学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教学提供课题,丰富教学内容;集中展示教学成果,检验教学质量和水平;通过学生的艺术实践可以发现问题,并在教学中予以解决,促进教学环节的不断完善。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汇报演展旨在充分发挥艺术实践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也为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形成对各专业学生的激励机制。

活动方案

1)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

地点:音乐厅、美术展厅

2)活动流程

①根据各二级学院三、四年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演出时间(按一场演出90分钟计)和参展作品件数(以一场展览70件作品计),将演出时间和展览作品件数分别通知各二级学院,并确定演出、展览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②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成绩,选拔、确定参加汇报演展的学生。

③根据各二级学院呈报的名单,组织各表演专业代表以抓阄形式确定演出顺序。

④以年级为单位分别组织优秀学生汇报演出和汇报展览。

⑤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委观看演出和展览,并分别开展演出和展览的评奖。表演组评委对演出节目进行打分,每个节目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当场演出节目奖项。展览组评委从每场展览的参展作品中选出6件候选作品进入第二轮,再由全体评委对进入第二轮的作品打分,每件作品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当场展览作品奖项。优秀学生演展各年级按学科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

⑥演出和展览活动结束后分别组织召开专业研讨会,对本届演展活动进行总结,深入探讨教学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总结活动过程中学生的优、缺点,并反馈到教学过程中,促进教学深入开展。与会者包括参加演展的优秀学生、专业课教师、专家等。

⑦艺术实践中心协同宣传部开展活动宣传。

⑧艺术实践中心公布获奖学生名单,由学生处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4、教师作品展览、演出活动

 “教师作品展览、演出”活动与“艺苑金秋”艺术节交替进行,在不举办艺术节的年度的秋季举办。活动旨在推动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尽可能的为有才华、有能力的教师提供展示实践与创作成果的机会,不断发现人才、推出人才。对促进学院与教师知名度、声誉的不断提升,努力打造素质优良、富于活力的人才队伍有着重要的作用。活动也为学生观摩、了解教师的专业水平提供宝贵的机会,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学院鼓励广大教师自愿申报、积极参加,为其提供场所、灯光、音响等方面的无偿服务。对于成果显著的人才,学院将给予大力扶持,并支持一定经费,将其推荐到省级或国家级平台举办演出、展览,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早日脱颖而出。

1、活动安排:

教师的个人专场展览(个别场次也可几人联合),地点:美术展厅。

教师个人或联合专场演出,地点:大剧场、音乐厅。

2、活动流程:

①当年的5月下旬艺术实践中心下发“教师作品展览、演出”活动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师自愿申报,由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后报艺术实践中心。

②艺术实践中心将展演申请汇总,6月下旬由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审议组,对所报申请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展览、演出的具体场次与安排。

③参加展、演活动的教师进行认真准备。

④演、展活动于该年度秋季举办,艺术实践中心统一为展演活动安排场地,举办展演活动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展览或演出活动。

⑤活动过程中,艺术实践中心协同宣传部对演展活动进行大力宣传。

⑥展演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通过艺术指导委员对整个活动进行讨论,确定给予重点扶持的对象及方案,对特别优秀者,由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推荐到省级或国家级平台举办演出、展览,并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二、山东青年广播电视乐团

学院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合作,于20076月成立了山东青年广播电视乐团。乐团分为交响乐团和民族管弦乐团,由学院优秀学生组成。

乐团的建立着眼于目前我省文化市场多样化的现实需求,与我省专业乐团的定位不同,乐团突出青春特点,是对我省演出队伍梯队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完善。乐团以青年人为主,可以进行更为广泛的艺术探索,对青年观众有一定的号召力,符合文化艺术市场的现实需求。作为专业艺术院校,学院的教学水平和人才资源优势决定了乐团可以保持长期稳定的高水平,又有一定的流动性,保证了乐团的活力。乐团与媒体资源密切结合,也有利于不断扩大学院的影响,将学院高水平的艺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加以宣传、推广。通过乐团的排练和演出,学生获得很好的舞台实践机会,强化了工作能力的培养,形成了对专业教学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发展方案:

1、乐团成员采取严格的选拔与考核制度,进入乐团须通过相应的专门考试,保证进入乐团的都是最优秀的学生。乐团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可以不断的吸纳优秀人才,适应新的发展,并淘汰一部分达不到乐团要求的人员。

2、乐团的演出类型多样,可根据不同主题、不同纪念性活动的需要,以专场、专题的形式演出。如:在重要的节日、纪念日进行专题演出,服务于各市地的主题活动进行专场演出等。这些演出既可以完整乐团的形式出现,承担整场演出任务,也可根据需要以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小分队形式参与其中,丰富乐团的演出形态,也有利于乐团对外宣传与形象传播。

3、在各专场、专题性演出中,乐团可根据不同的现实需要、服务对象、演出环境等,采用多样的表演形式。如:乐器的独奏、合奏、重奏;根据不同演出需要进行多样化的形式包装;融入多种艺术形式,充分利用舞台空间,把京剧伴唱、舞蹈、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融入演出之中;在演出中融入更多的形体因素,如队行排列,台上台下的互动等;充分利用舞台空间,强化舞美制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演出环境。

三、学院组织的其他艺术实践活动

除四项固定的院级艺术实践活动外,学院还根据现实需要组织、举办具有时效性、影响力、类型多样的演展活动,包括:(1)完成院党委确定的、上级有关单位安排的各项活动任务;(2)服务于地方文化建设举办的各种演展活动;(3)配合学院会议及其他各项文化艺术交流任务举办的演展活动。

此类活动的举办能够充分展示学院水平,扩大影响,体现学院在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活动也与教学及教研工作密切相连,学生能够在不同环境、不同主题要求的演展活动中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提高,为教学工作的完善及教研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后对于此类活动,学院将整合全院力量,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围绕各项活,出台具体方案,给予具体指导,保证活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

活动流程:

1)学院根据现实需要确定举办各类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具体要求。

2)艺术实践中心根据不同的任务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召开筹备会议,确定活动方案。

3)艺术实践中心根据活动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发至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4)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工作流程进行认真准备。

5)艺术实践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指导委员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给予具体指导。

6)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收集、整理活动档案,由艺术实践中心协同宣传部开展积极宣传。

四、师生参加各类国内、国际比赛及评奖活动

参加高水平的国内、国际比赛及评奖活动,对于锻炼教师队伍,促进人才成熟,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参加高水平的比赛和评奖活动,打造建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不断扩大影响,极大提升学院的声誉,塑造学院品牌。

学院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国内、国际比赛及评奖活动,制订了《教师艺术实践获奖奖励办法》,对在高水平比赛、评奖中获奖的师生给予奖励。学院还将加大经费投入,每年支持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采取各种措施,整合全院力量,对师生参加重要比赛、评奖给予大力支持。严格师生参加比赛及评奖活动的程序建设,由艺术实践中心统一组织,并做好备案工作。在此基础上,学院也积极主动的承担各项省级及省级以上赛事,鼓励教师在各项赛事中担任评委。

活动流程:

1、艺术实践中心接收、搜集由上级部门、各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厅局级以上比赛、评奖活动的信息,根据不同专业领域进行分类传达,对报名方式、准备工作等提出具体意见。

2、各二级学院将比赛、评奖活动的具体内容进行传达,动员、鼓励师生积极参与。

3、师生根据比赛、评奖要求进行认真准备,并在所在二级学院报名。

4、各二级学院对师生参赛、参评信息统一汇总,以选拔、推荐等各种形式确定参赛、参评人员,报艺术实践中心备案。

5、根据不同要求,以个人、二级学院或学院为单位进行比赛、评奖的报名工作。如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选拔,由艺术实践中心统一组织、由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选拔,确定参赛人员。

6、比赛、评奖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比赛、评奖结果及相关资料报艺术实践中心备案、存档,对获奖情况进行大力宣传。

五、各二级学院主办的各项活动

1、立足于教学环节组织的一系列与教学密切关联的艺术实践活动。这些活动为教学提出新的课题,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展示教学成果,检验教学水平,并补充、完善教学环节。在此类活动中倡导加强针对性,针对教学环节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加以校正、提高、完善,避免单纯追求大的影响和效果,注重活动中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对学生的艺术实践要组织专家提出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切实加强艺术实践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2、各二级学院承担的对外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通过此类活动,实现与社会的密切结合,扩大影响,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体验生活、展示学习成果的广阔空间,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作能力都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活动中要注重质量,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协调、安排各种实践活动,加强各二级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并做好活动的宣传与备案工作。

3、活动流程:

1)各二级学院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将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报艺术实践中心备案。

2)各二级学院组织活动的开展,如有需要,按相关规定由艺术实践中心提供场所、技术服务。

3)活动结束后,将与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报艺术实践中心存档。

4)艺术实践中心对各二级学院开展的实践与创作活动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以简报等形式进行发布。

 

 

 

附:

1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工作体系

2“艺苑金秋”艺术节活动流程

3“学院杯”中青年教师专业汇报演展活动流程

4优秀学生汇报演展活动流程

5山东艺术学院教师作品展览、演出活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