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1、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人员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
2、职称评审有关表格都为固定格式,请勿修改表格格式。
3、所填项目,须与相应证件、材料一致。
4、填报上述表格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获奖、科研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
5、《评审表》中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科研工作情况”栏第1项,为破格晋升人员提交专家鉴定栏,正常晋升人员不填写此栏。
7、“位次”栏,独立作者填“1/1”,两人作者第二位填“2/2”;依次类推。
8、“教学工作获奖”栏,填指导教师奖,“等级”为空,位次:填指导老师人数,如1/3。不填学生获奖。
9、“学校推荐意见”栏,为各二级学院填写,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10、日期填写可统一为2008年10月10日。
11、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意见栏由人事处交两处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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