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建工作 | 老有所为 | 养生保健 | 文体活动 | 益智游戏
祝老干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首页>>老干部处简介及工作制度

四十、阅文制度

(一)阅文内容及范围

1、中央、省委保密文件:厅局级(含享受待遇)干部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

2、上级非保密文件和学院文件:全体离退休人员。

(二)阅文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

(三)阅文规定:

1、上级保密文件借阅要登记,并在阅览室阅读,不得带出、传阅、转借,阅后如数归还。

2、对长期有病、行动不便的厅局级干部,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重要文件指定专人送阅,阅毕即带回。

 




版权所有:山东艺术学院老干部处
Copyright 2005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