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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组织管理制度
(一)组织设置
为加强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便于老同志们有组织、有领导地参加各项组织活动,离退休人员按以下范围划分为五个行政小组和五个党支部:
1、由离休干部,组成离休第一党支部、第一行政组;
2、由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工会、纪委审计处、院办、人事处、老干部处、科研处、学生处、齐鲁艺苑、美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图书馆、外事处、现代技术教育部的退休人员和部分退休院领导,组成退休第一党支部和退休第一行政组;
3、音乐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总务处、校产设备处的退休人员和部分退休
院领导,组成退休第二党支部和退休第二行政组;
4、戏剧学院、戏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研究所、教务处、成教学院的退休人员和部分退休院领导,组成退休第三党支部和退休第三行政组;
5、原中专部退休人员,组成退休第四党支部和第四退休行政组。
每组下设若干行政小组和党小组。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1、各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分别由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兼任,各小组组长由党小组组长兼任。
2、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召集本组学习、活动或轮流组织召集全体离退休人员学习集会等活动。
3、各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学习活动。
4、各组组长或小组长应经常保持与本组老同志的联系,负责征求和集中离退休老同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老干部处或离退休党总支反馈,疏通老
同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
(三)活动时间
离休干部每月11日为活动日;退休人员每月12日为活动日,如遇周六、周日时间顺延,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1、院领导、老干部处、党总支、支部或行政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2、传达有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3、聘请专家作专题讲座或收看录像等,以多种形式进行时事政治、政策理
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健康讲座。
5、观看投影资料片或影片。
6、传达其它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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