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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文体活动制度
(一)为更好地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文体活动,特成立合唱队、舞蹈队、民乐队、太极拳队、游泳队、空竹队、柔力球队、卡拉OK队。
(二)各队活动时间:
1、合唱队:周一下午2:30—4:30(夏季3:00—5:00)
2、舞蹈队:周三下午3:00—5:00
3、民乐队:有演出活动时组织排练
4、太极拳队:周一、周四上午9:00—10:30
5、游泳队:自办游泳卡到济南市体校活动
6、空竹队:周二上午9:00—10:30
7、柔力球队:周四下午3:00—4:30
8、卡拉OK队:周五下午3:00—5:00
(三)老年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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