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建工作 | 老有所为 | 养生保健 | 文体活动 | 益智游戏
祝老干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首页>>老干部处简介及工作制度

十九、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和规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为管理工作服务的作用,办公室专人负责本处档案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和移交工作。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三)本处所有工作人员在其从事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必须按照有关归档的规定,收集齐全并及时交本处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四)建立健全立卷制度,强化建档工作,做到管理、服务、活动等各项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五)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文件材料的自然规律进行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码货件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六)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图像清晰、规格统一,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七)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主动提供档案检索工具,热情为查阅利用服务

 




版权所有:山东艺术学院老干部处
Copyright 2005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