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艺科研[2008]12号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项目的资助额度,国家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申请者可参考资助标准,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金额。
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项目的申报书和课题指南均可在我处主页下载。申报者须向我处报送纸质申报书和匿名评审书一套和电子版,以便统一整理上报。
我处接受项目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5日,逾期不候。联系电话:86423591.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点击下载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点击下载
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