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083

 

关于申报第二十二次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山东省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参评成果为2006111231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成果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二份),与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一并上报。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二份)。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我院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37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点击下载

           

科 研 处

20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