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艺科研(20082

关于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精神,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二、课题负责人要依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课题指南》的要求申报课题,并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文化艺术资源优势等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

三、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五、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基金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八、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等,均可在我处网页查询下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均可在文化部网站http://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

九、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一份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版。

十、上述项目,我院科研处受理时间为200833日至7日,逾期不候。各单位务必于截止期前将汇总的申请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处。联系电话:86423591。电子信箱:kyc@sdca.edu.cn

 

 

 

 

                                       科 研 处

200812

 

 

附件:1.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下载

      2.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书、评审书(下载

      3. 2008全国艺术规划课题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