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艺科研[2007]18号
关于2007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山艺院字(2005)第7号文件中《科研工作量标准及计酬办法》的有关规定,科研处将开展2007年度全院教职工的科研工作量审核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请从科研处网页下载。各位老师填表、自我赋分后,连同《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的电子版,以及出版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项目结项证明、专利证书等原件一并上交本单位。
二、各二级院、各部门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报表和原始证明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和赋分。从科研处网页下载《年度单位科研业绩汇总统计表》并填写,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务于2008年1月5日前将汇总的教职工报表、原始证明材料等集中上报科研处,并上报《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年度单位科研业绩汇总统计表》的电子版和打印本,过期不侯。
附件:1、《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下载
2、《年度单位科研业绩汇总统计表》 下载
科研处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