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艺科研(2007)3号
关于申报2006年度
发表科研成果奖励、获奖科研成果配套奖励和
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的通知
各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山东艺术学院发表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山东艺术学院获奖科研成果配套奖励办法(修订稿)》和《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06年度科研成果出版基金、发表科研成果奖励和获奖科研成果配套奖励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上述文件的奖励范围认真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发表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和《山东艺术学院获奖科研成果配套奖励统计表》,附: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获奖科研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2、申报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申请表》, 附: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申报表1份。书稿1份(评审后退回)。
3、各单位请于四月二十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