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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系及广大毕业生:
按照山东省人事厅规定,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不再发放纸制就业协议书,但申请到省外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仍然实行签订纸制就业协议书的办法,不实行网上签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是申请到省外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果已经和省外的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登录后提出省外就业申请(注意:一旦申请省外就业,毕业生省内就业的权限将被锁定)。
2、毕业生向学校写出个人省外就业申请,并填写《200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到省外就业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一式三份。学校审核后,一份毕业生留存,一份存院系,一份交就业指导中心。
3、毕业生将《200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到省外就业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先交所在院系审查,所在院系就业责任人签署意见,加盖团总支公章后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时将该毕业生的省内签约锁定,同时发给纸制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外省非注册单位签订纸制就业协议后,首先需在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单位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下发的《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培训及使用手册》),然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审核。
5、对于生源地为外省籍的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派遣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回生源地就业,学校将按时发给纸制就业协议书。
附件:《200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到省外就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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